1 、负责本区科技计划、科技成果、科技奖励、软件园、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户等科技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2 、负责本区科技发展年度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科技三项费使用计划的编制,综合平衡科技计划和经费配置工作。
3 、负责组织国家、天津市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科技攻关、火炬、星火、成果推广、新产品、引进新品种、农业重大科技合作等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查和推荐工作。
4 、负责本区重大科技计划、科技成果鉴定计划、科技创新担保专项资金等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和实施等管理工作。
5 、负责本区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统计、推广及信息传递等管理工作。
6 、负责本区科技奖励的组织申报、评审等工作,负责国家、天津市科技奖励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7 、负责本区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园等认定的组织申报、推荐和认定后的管理工作。
8 、负责科技计划、科技成果、科技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园等相关科技政策的协调、落实工作。
9 、负责本区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户的管理工作。
10 、配合团区委搞好星火带头人活动,配合区妇联搞好妇女双学双比活动。
11 、负责与本科工作相关的政策研究,撰写相关的调研报告。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