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科技工作三个体系

 一、  区域科技创新体系

 1、首先建立一套由区主管领导、相关委办局主要领导、科技专家组成的科技工作领导体制。作为全区科技工作领导中枢, 其主要功能是;对全区科技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从根本上解决我区科技与经济相脱离的问题,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2、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1)以我区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大中型国营企业的科技专家为主,参与全区重点科技计划、产业化项目论证,指导全区的科技创新工作,对于全区的重大科研项目可直接参与决策。

  (2)以区属各行业管理部门的技术负责人为主,充分发挥本行业科技人才和成果的综合优势,以提升我区传统产业结构、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为目标,培育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这个层次将对我区高新技术的发展起到示范、引导作用,担负着主导产业的科技创新任务。

  (3)以全区范围内的重点民营科技企业、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镇街乡科技服务组织的科技人员为主。这个层次以实用性技术开发、技术应用、技术推广为重点,是企业技术创新的骨干力量,主要担负着产品创新的任务。

 3、企业要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二、 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以区科委、农业经委、工业经委、人事局等相关部门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区科技服务体系的领导机构。下设 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该中心以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为方向,在整合和拓展现有科技服务机构资源与功能的基础上,建立起我区分布合理、专业齐全、多层次、多方位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三、 科技组织管理体系

区科技组织管理体系共分为三个管理层次即: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首层)、政府各委办局的科技部门和镇街乡科委(中间层)、各行政村和基层单位主管科技工作的机构(基础层)、组成全区三级科技组织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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